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超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重大变更)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5号3#厂房二楼以及金海岸大道西9号自动车厂房B。项目总投资1728.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总使用面积3932.78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摩托车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年产汽车关键零部件和摩托车关键零部件1300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2月,项目委托贵州大学编制了《珠海超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19日,通过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珠环建表【2022】38)。
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已完工,现已投入生产。
(三)验收范围
珠海超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关键零部件和摩托车关键零部件1300万件生产项目(重大变更)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原申报的打磨工序现外包加工,不再进行生产;除打磨工序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减少外,其它建设内容、产品产量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及排放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未完全收集的注塑废气、投料工序以及破碎工序的颗粒物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辅助设备以及车间机械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采取了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生产时间安排等降噪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后交由回收单位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以及含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企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和维护。
3、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企业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绿色链(广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超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重大变更)验收监测报告》(编号:LSL202203038)显示: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污染物、噪声监测值均及总量控制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26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超骏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5号3#厂房二楼
联系方式:凌耀基1382568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