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栏港新厂区及胺鲜酯水剂生产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纬十路东南,占地面积21271m2,建筑面积约3016279m2,主要建设4栋厂房、1栋仓库以及环境、安全等辅助区。项目具有年产胺鲜酯水剂:5000吨的生产能力,主要的原辅材料有胺鲜酯、吐温-80、聚乙二醇等,主要的生产设备有调配釜、过滤器等,主要的生产工艺为搅拌、分装等。项目定员150人,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和农药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投资5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制剂生产车间建设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和农药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主要从事化学农药、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的生产。年产微生物肥料800吨水溶肥料500吨农药制剂3700吨,其中农药制剂包含农药微乳剂700吨/年、农药悬浮剂2000吨/年、农药水乳剂100吨/年、农药乳油800吨/年、可溶液剂100吨/年。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1月,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栏港新厂区及胺鲜酯水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3月6日,通过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珠港环建〔2013〕27号)。
2020年4月,委托贵阳思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和农药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9月通过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珠环建表〔2020〕346号)。
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已建成,现投入调试生产。
3、验收范围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栏港新厂区及年产胺鲜酯水剂5000吨胺鲜酯水剂生产项目整体验收;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和农药制剂生产线年产微生物肥料800吨、水溶肥料500吨,农药制剂3700吨扩建项目整体验收,其中农药制剂包含农药微乳剂700吨/年、农药悬浮剂2000吨/年、农药水乳剂100吨/年、农药乳油800吨/年、可溶液剂100吨/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两个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其他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单独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生产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各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碱液吸叫罐废水及原胺鲜酯原料生产线产生的高盐有机废液;
以上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1)制剂车间有机废气
液体物料在投料、灌装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分别进行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筒高度26米(FQ-629-6、FQ-629-7)。
(2)1#车间(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在进行试验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由3套活性炭处理装置(3#、4#、5#)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8米(FQ-629-3、FQ-629-4、FQ-629-5)。
(3)丙类仓库废气
丙类仓库存放液体有机物料,会有少量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密闭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设施(8#)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6米(FQ-629-8)。
(4)废水站废气
废水站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活性炭设施(9#)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米(FQ-629-9)。
(5)胺鲜酯原药生产线废气
胺鲜酯原药生产线主要是原料桶加料过程、酯化反应釜反应、胺鲜酯减压分馏过程产生的废气,由套管连接经风机引风至两个串联的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4米(FQ-629-1)。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引风机、泵、搅拌和灌装系统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吸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弃物
(1)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原辅材料包装袋、纸箱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3)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水站污泥、废农药桶和包装袋、过期原料及产品、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绿色链(广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污染物及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总量控制符合环评批复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0月3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纬十路东南
联系方式:殷海波13620475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