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市猎科电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20万元。由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B栋厂房三搬迁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琴石路45号A厂房3楼之一。租用珠海金硕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办公场地,厂房面积为3230.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数码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进出口。年产数码相机10万台。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4月委托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珠海市猎科电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11日通过了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环保局的审批,批准文号为珠金环[2019]69号。
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已完工,现已投入生产。
3、验收范围
年产数码相机10万台。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该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及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该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3、噪声
该项目主要为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环保、低噪音型设备;做好隔声处理;合理布置;高噪声源设备远离厂区边界,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基础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企业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号:中科检测环监(验)字【2019】第1030021号),结果显示: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污染物及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1月5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猎科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琴石路45号A厂房3楼之一
联 系 人:廖小姐13431558266